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重点研发计划(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231

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重点研发计划(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通委发〔202311号)精神,市科学技术局决定实施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支持面向未来产业的前瞻技术研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竞争热点,聚焦我市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第三代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技术、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布局我市未来产业,力争率先取得突破,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附件1)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未来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还需形成样品、样机、系统或小试等应用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确定牵头申报单位并签订联合攻关协议。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三、经费资助及研究周期

项目资金由市、县(市)财政共同出资建立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池出资。申报本计划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得少于150万元(不含),立项后将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给予资助。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立项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额的50%,剩余资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申报要求

1.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2.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单位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本计划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

4.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安排

1.采取网络在线申报。各申报人登录南通市科技创新活力积分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qyjf.kjj.nantong.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个人注册后请与我处任老师联系),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2.申报人于2024125日将项目申报书及信息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交至我处初审,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后,于21日将纸质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我处。

3.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7份。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指南.docx

2.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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