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573

关于组织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提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以下简称“学生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就中心”)联合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项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者请参照《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突出就业创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研究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每项3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课题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或就业创业工作部门(含高校招生部门)负责人。负责人所申请项目的完成时间不得跨越其退休年龄。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最多10人。参与2021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且未完成结题任务的负责人,不具备2023年项目申报资格。

3.申报者应按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分别填写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2和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

4.申报人于530日前将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纸质版各1份交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待审核无误后于61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纸质版各一式3份交至我处,并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项目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其他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和实际产生的其他形式的成果。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重点项目须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一般项目须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自筹项目至少撰写研究报告1篇。论文内容必须与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

2.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3.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活页.doc

 

招生与就业处 科技与产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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