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健康医学院发布时间:2021-08-01浏览次数:1907

南通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特制定《南通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高校共青团改革的龙头项目和创新举措,对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从2018级学生开始,本科生必须取得《办法》规定的8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基础教学学院、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办公室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校学生联合会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协助开展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为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认定审核“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及督查预警工作等。

各班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由团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活动的发起、成绩的整理申报等工作。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内容分为七大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素养、文卫体劳活动、创新创业创造、实践实习实训、志愿公益服务、技能特长培养、菁英成长履历。

(一)“思想政治素养”模块记载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经历,课外阅读、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活动,参加党团组织的思想政治素养类讲座、报告等活动经历。

(二)“文卫体劳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劳动卫生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参与竞赛的经历。

(三)“创新创业创造”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四)“实习实训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

(五)“志愿公益服务”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学生参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

(六)“技能特长培养”模块主要记载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及获得相关证书的经历。

 (七)“菁英成长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参加经历,获得证书以及相关荣誉。

第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依托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U)系统进行认证管理。活动参与类由PU系统自动给予,学时申请类每年定期(6月、11月)由学生按照格式在PU系统提交材料线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得学时。

第五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学时换算分数的方式计量。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成绩单”不满160学时为不合格,不能毕业。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进行补修。学生累计获得学时达到160个,“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及格;累计获得学时达到170个(含)以上,成绩记为中等;累计获得学时达到180个(含)以上,成绩记为良好;累计获得学时达到190(含)以上,成绩记为优秀。

第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时的学生,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并给予相应处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办公室(挂靠团委)负责解释。

南通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计算方法

活动参与类

项目名称

学时标准

认定方式

备注

听取各类讲座

2/

参加PU活动

 

学校各部门发起活动

2/

参加PU活动

 

校级学生组织发起活动

2/

参加PU活动

 

各二级学院发起活动

2/

参加PU活动

 

班团、社团发起活动

1/

参加PU活动

 

注:

1. 活动参与类由活动发起组织(部门、学院和班团)在PU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参加者扫码签到,记载次数,获得学时。

2. PU系统执行活动参与类每学期30个实践学时封顶。

3. PU系统执行活动参与类总共不得少于70学时且执行该类总学时100个封顶。

 学时申请类具体表格见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