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5248

关于组织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部署要求,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坚定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按照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创新构建大通州湾体制机制,与苏州、无锡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转化;加快南通创新区等重点片区建设,完善乡村振兴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城乡格局优化拓展;坚定推进长江大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南通落子布局,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021年度基金项目课题坚持基础性与应用性并举,紧密结合南通实际,深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追赶超越,突出创新核心地位,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发展向好走强;更宽视野推动双向开放,快节奏建设新出海口,全方位推进跨江融合,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课题类别

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另设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要按照《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参考课题》中的课题条目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标明是对应条目课题。课题条目是方向性的,申报者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但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课题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四个人。没有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题或因课题组原因中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因课题组自身原因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已经申报南通市2021年度热点课题申报者不可就相同成果或类似内容申报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申报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研究周期及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完成周期为一年,结题形式至少是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及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市及市级以上主管领导的批示或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刊登。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如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得到体现也可以结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送阅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须标注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内容必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当年的12月10日—20日及次年的4月10日—20日为结题申报时间,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课题统一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递交

请各有关部门、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

申报者于2021624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纸质《申请书活页》一式8份报送我处,电子word版(以姓名+课题对应号+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发送至lizhufeng@ntit.edu.cn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参考课题.doc

      2.社科基金申请书.doc.doc

      3.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doc.doc

      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pdf

      5.2019、2020年南通市社科项目立项项目名称.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