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科研实验室建设情况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科研实验室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要载体,是聚集和培养重点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的重要阵地。为加强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原始创新、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南通理工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暂行)》(通理工〔2015〕104号)、《南通理工学院科技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通理工〔2017〕99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科研实验室建设情况调查,启动科研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已经获批并列入政府部门管理序列的市级及以上科研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2.智能制造研究院、智能装备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院、BIM研究院。
3.二级学院在未来三年准备新建的重点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
1.已经获批的市级及以上科研实验室,填报《已建科研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调查表》(附件2)。
2.校级研究院,填报《校级研究院调查表》(附件3)。
3.二级学院在未来三年准备新建的重点实验室,填报《新建重点实验室调查表》(附件4)。
三、时间安排
1.填报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各二级学院、校级研究院组织填报调查表。
2.调查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针对建设需求,科产处与相关学院、研究院、科研团队负责人进行交流、讨论。
3.规划阶段。12月6日-12月10日,科产处完成《科研实验室三年建设规划》。
4.论证阶段。12月11日-12月14日,科产处组织专家论证《科研实验室三年建设规划》。
5.报批阶段。12月16日,科产处将《科研实验室三年建设规划》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四、其它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的调查工作,真实客观地提出新建实验室建设计划及设备购置计划。
2.调查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1份),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科产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南通理工学院科产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