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4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南通市《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及条件
我校可申报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一般已认定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相关专业领域的不再重复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及程序参照《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7号)(附件1),特别要注意对照申报认定条件第四条中的1至4点。
2.我校限额推荐1个。
3.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市重点实验认定申请书》(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按序制成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将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5.请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对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