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7-24浏览次数:11

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本年度围绕绿色低碳建筑、韧性城市、城市更新、乡村建设、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申报,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综合运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

2.突出目标导向,按照《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鼓励自由探索,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3.申报指南中的科研项目立项后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应用研究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标准规范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软科学类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自拟题目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如评审专家重点推荐,且与住房城乡建设当前重点工作方向一致,可予以适度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团等。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联合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19841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

3.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的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已按计划进度完成验收(审查)或正常实施,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进度滞后1年及以上的,本年度不受理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同一人在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4.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应用研究类和软课题类申报人登录“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在“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在线打印后,经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参与单位盖章后,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扫描并在系统内上传。未开通账户的项目负责人请先与我处任俊楠老师联系。

2.标准规范类申报人申报前须与我处联系确认,再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

3.申报书填写后从系统导出电子档,于83前交至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于87前在线提交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四份)交至我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4年度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pdf

2.省建设系统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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