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期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取得引领性、颠覆性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其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最多推荐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申报昇腾人工智能项目(指南代码:1011)可增报1项。
2.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5.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6.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在系统注册后联系我处任俊楠老师。
2.项目负责人于5月30日前填写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究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发至指定邮箱。6月11日前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至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6月23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3.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