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543

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4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专题、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打造青年人才成长的梯次培养体系,专题项目分为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1.攀登项目。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探索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努力开辟新方向,提出新理论,探索新路径。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模式,以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每项首次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评估,根据进展情况择优予以接续支持。

申报条件:申报人作风学风优良,是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优秀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科研项目,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含)以后出生)。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省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8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申报人。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优秀科研中坚力量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人才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1周岁(198311日(含)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申报人。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青年基金项目,且已顺利完成结题;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4.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面上项目

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探索科学规律,鼓励原创性、非共识和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申报要求

1.攀登项目(限报1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限报3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限报3项)和面上项目(限报10项)采取择优推荐方式,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

2.鼓励申报人围绕项目指南(附件1)列出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选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本计划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须符合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5.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在系统注册后联系我处任俊楠老师),并于326日前报送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含附件材料)至我处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2.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申报名单后,项目负责人于45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于48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交至我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1.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