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2-13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202414 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能为地方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的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确认各联合申报主体申报意愿及参与起草人员,确保自愿申报、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二、总体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项目内容为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与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效益提升结合紧密,与我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或社会发展需求耦合度较高,必要性充分,实施后有利于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服务民生保障,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2.合法合规,部门认可。申报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要求,申请制定的地方标准范围适宜、时机成熟,并获得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3.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申报项目技术指标或服务质量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实施后能有效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在经济上合理可行,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在全省复制、推广,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4.协调一致,编写规范。申报项目内容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项目计划)相协调配套,无交叉重复(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除外)。标准草案参照GB/T 1.1-2020编写,结构清晰,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三、立项重点

1.农业农村

优质稻麦、绿色果蔬、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等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质保护繁育、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农业社会化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代林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数字乡村、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等领域。围绕《关于做好2024三农重点工作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现代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服务我省重点打造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重点关注的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标准。 

2.工业和节能环保

“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及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10+X”未来产业发展相关领域;碳减排、碳清除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或管理要求;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产品及用能单位能耗限值、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技术等节能减排领域。围绕《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的重点任务,制定服务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标准。

3.服务业

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围绕《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适应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建设需求的相关标准。

4.社会事业

公共教育、产教融合、公共就业创业、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全民健身、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利水务、自然资源、法律服务、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公共资源交易、气象服务等领域。围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和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制定促进改善民生水平、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标准。

四、材料交要求

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和标准草案,于224日将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227日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我处并将申报书word版和含加盖公章的PDF各一份,标准草案PDF版一份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1.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申报书.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