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已经开始,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我校可申报科学技术奖。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条件,人事关系应在江苏省内单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提名专家需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位提名专家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省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每人可以独立提名1项。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为支持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详细数量见具体通知。
二、提名要求
提名工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为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提供坚强支撑。
(一)省科学技术奖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我单位的老师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江苏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4个学科组和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2),申报者请根据项目学科或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励项目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项目聚焦江苏省产业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成果。
3.被提名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
(2)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南通理工学院;
(3)项目第一完成人是我校教职工;
(4)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
(5)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7)专用项目按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提名;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8)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9)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10)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11)被提名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必须符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此外,被提名的工人创新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完成人必须是生产一线工人;被提名的科普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1)—(11)外,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
4.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同时,请选择是否同意在省技术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展示,以便后续开展推广应用等。
三、公示要求
我处将对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四、提名材料要求
1.关于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得调整,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
基础类项目不填《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应用类项目不填《代表性论文论著情况》,提交的已授权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不得超过10件,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2.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3.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五、材料报送要求
1.通用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3份(含附件)。
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原件3份(含附件),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提名书主件、附件及提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2份(刻录保密光盘)。
3.本次我校申报占用南通市名额,如有意愿申报者请于2月5日之前与葛老师联系,以便我处与南通市沟通,后期将不再受理新项目,联系电话:18862741351。
4.报送时间、地点
(1)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关闭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提名系统网址、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申报者注意时间节点。
附件:1.【正文】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new.pdf
2.【附件】.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