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迎评申硕创一流及“十四五”规划的各项决策部署,2023年度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将坚持“四个面向”,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学科专业知识、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问题开展研究,着力提高我校研究能力和水平,助推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请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数量及经费资助
1.项目类别。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两类,即自然科学研究类和人文社科研究类(含思政)。因学校机构调整及职能分工的变化,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属本次申报范围。
2.立项数量。本年度拟立项8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50项左右,人文社科类(含思政)项目立项30项左右。
3.资助经费。凡申报并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3000元/项的资助。
二、选题范围
1.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南通市“3+3+N”发展产业,并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船舶海工、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智慧建筑、智能装备、增材制造、新材料、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动漫、环境设计、医学技术、健康医学、老年康复、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选题,课题名称自拟。
2.人文社科类(含思政)研究项目选题范围: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法治、中国近代史、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南通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综合治理、电子商务、物流、标准化建设、财经税收政策等领域选题,课题名称自拟。
三、申报条件
1.凡是我校在编、副高及以下职称教职工均可申报。
2.每人只能申报两类中某一类1项。项目负责人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只能参加1项,非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组成员数一般3-5人为宜。
3.有在研校级项目者不得参加申报。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2023年12月始至2025年11月止。
五、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校认定的七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五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六、申报材料递交
1.申报人需填写《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学院申报的老师于11月16日前将申请书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并排序,按序填写《2023年度南通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部门申报的老师于11月16日将申请书交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由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组织专家初评,并排序。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项目申请书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纸质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书及申请汇总表电子档1份。
3.申报截止时间: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初评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