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类别 | 申报限额(项) | 市资助经费 (万元) | 实施周期(年) | 申报指南 |
1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青年基金项目 | 5 | 20 | 3 | 详见附件1 |
面上项目 | 5 | 10 | 3 | |||
2 | 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 指令性项目 | 5 | 4 | 2 | 详见附件2 |
指导性项目 | 5 | 0 | 2 |
二、支持重点
1.自然科学基金
(1)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
(2)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
2.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1)现代农业。坚持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围绕种源“卡脖子”技术、数字农业及现代农机装备、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集成示范。
(2)医疗卫生。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生物医药、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公共卫生等领域,取得一系列原创性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着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3)社会事业。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围绕生态环境、节能降碳、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人才培养,以及经济或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且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有在研市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本计划内,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前三名人员)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低于20%,青年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项目申报安排
1.本项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各申报人登录南通市科技创新活力积分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qyjf.nantong.cn/index.html)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系统预计9月15日开放,个人注册后请与我处任老师联系),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
2.申报人按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于10月8日将项目申报书及信息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交至我处初审,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后,于10月20日将纸质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我处。
3.纸质申报材料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
五、其他要求
1.2023年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9月1日。
2.申报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封面栏中注明;申报指令性项目的可以选择转指导性项目;申报期结束后,各申报类别不得更改。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相应处理。
4.申报项目的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3.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书(供参考,以系统为准).docx
4.2023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供参考,以系统为准).docx
5.2023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指令性项目申报书(供参考,以系统为准).docx
6.2023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申报书(供参考,以系统为准).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