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响应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高校教学数字化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江苏高等教育领域信息化应用与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化课题的研究性、示范性与引导性,进一步推进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与应用水平,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类别与范围
2023年度课题立项根据申报情况拟设重中之重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等类型,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信息化应用,可参考选题指南(附件1),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与要求
1.课题申报不限学科,我校所有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都可以申报。
2.课题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承担研究会之前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4.课题选题要求具体明确,能够瞄准高校教育信息化中的真问题,研究成果应当有利于解决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能够引领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5.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6.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整合力量联合申报相关课题,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7.课题研究宜采取多种研究方法,注重实践应用,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创建案例,形成可以应用实施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经费与管理
1.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资助;企业支持的委托课题由委托企业按重中之重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2万/项、一般课题1万/项的标准给予资助。
2.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符合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主要用于资助必要的研究支出、高质量成果出版等。
3.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研究会组织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委托课题由研究会和相关委托企业组织结题鉴定工作,一般课题由课题主持单位组织结题鉴定。
4.研究会将组织开展课题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指导。
四、申报流程
申报者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课题申报书》(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书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教育信息化课题指南.docx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