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
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研究。自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重点课题限报5项,自设专项课题限报5项,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限报1项。
三、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自设专项课题在《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与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拟申报人于2023年8月30日前与我联系,并根据项目类别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3、附件4)和课题评审活页(附件5),于9月6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评审书和评审活页)一式一份交至我处,申报数量超过限额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名单后由我处统一将申报信息报送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省教育规划办提供的账户信息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于10月7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2.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