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355

关于组织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和标准支撑作用,推动我省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住房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及经费

1.科技项目可围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围绕绿色低碳建筑、新城建、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韧性城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拟题目或方向申报。

2.标准可围绕“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也可由申报单位在科研论证充分、示范推广有效的基础上,遵循公益性和通用性原则,自拟名称申报。

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和标准编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2.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或1项标准。同一负责人参与科技项目、标准未完成合计超过2项的,不得牵头申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科技项目或标准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中“挑大梁”

3.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申报单位声明以公平、合理、开放、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标准实施其专利的,可优先立项。

4.科技项目和标准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分别通过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科技项目申报人登录“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未开通账户的申报人于与我处任俊楠老师联系。

2.标准申报人申报前须与我处联系确认,再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按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

申报书填写后从系统导出打印一份,于2023625前交至我处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3628前在线提交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四份)交至我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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