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江苏改革发展中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报
1.申报限额:我校限报30项。
2.申报选题: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鼓励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
3.申报流程: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请书(附件2),于2023年5月29日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我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于6月7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我处,同时登录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由我处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4.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同时申报不同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研究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立项管理
1.2023年度拟设立项课题400项左右。资助课题200项,其中,A类重点资助项目50项,每项资助5000元;B类一般资助项目150项,每项资助3000元;C类立项不资助项目200项左右。
2.申报者按要求提交课题申请书,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正式立项。
3.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各申报单位要加强课题审核和管理,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并提供配套研究经费等支持,课题经费管理参照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
四、成果结项
1.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论文等。
2.完成时间:2024年2月29日。
3.结项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及成果各一式一份。
4.课题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 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指南.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