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高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讨,江苏省社科联与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应用对策研究,聚焦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理论、改革实践及管理创新等前沿问题,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支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创业处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以及从事体育、美育、劳育等相关工作的教师。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
3.申报限额:我校限报8项,鼓励申报不同方向选题。申报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4.申报流程: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于2023年5月30日集中将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交至我处审核。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后,申报人于2023年6月9日前登录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打印申请书一式4份交至我处。
5.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近两年已获本课题立项经费资助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项目数量及经费。2023年度设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50项,每项资助5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不超过申报数量的15%。资助经费由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重点课题的经费分两次汇入课题组所在单位账户:课题立项后付50%经费,课题结项后付50%经费;一般课题一次性汇入课题组所在单位账户。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社科联具体负责课题立项后的研究管理,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省社科联将适时对项目进度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撰写研究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1万字);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1部;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重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选择上述成果形式其中1项即可。
2.完成时间: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2年,于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申报系统中填报下载)、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教材、著作、调研报告、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课件、在线资源等以电子光盘等形式提交1份并且将其重点部分截图打印1份提交)。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取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pdf
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请(2023年度).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