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212

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具有创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研究项目;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

二、资助方式

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1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具体资助金额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根据立项情况决定。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二、第三位)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两个。

3.支持课题组开放式创新,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4.申报项目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数据来源权威,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对决策咨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项目需另附1篇与课题相关的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独家发布权,成果在报送前不得自行发布。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相应处理。

四、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51日,实施周期为8个月。

五、申报程序

1.各申报人登录南通市科技创新活力积分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qyjf.nantong.cn/index.html)进行网上填报(个人注册后请与科产处任老师联系)。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条形码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

2.申报人于5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1套至我处,待审核无误后于51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版一式三份交至我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2023年度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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