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现就组织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度改革开放、宽领域融入苏南、深层次接轨上海,加快建设“一枢纽五城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为在新征程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2023年度基金项目课题坚持基础性与应用性并举,紧密结合南通实际,紧紧围绕着力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加快积蓄经济发展势能;着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发展,加快构筑产业集群竞争力;着力打造高能级交通枢纽,加快提高双向开放水平;着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城市,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创造高品质幸福生活,加快提升群众获得感;着力加强高标准生态保护,加快推动美丽南通建设;着力实施高效能市域治理,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等,全面聚焦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课题类别及经费
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课题和重点共建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重点共建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课题一经立项,先拨付应拨经费的30%,结题后再拨付70%。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按照《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参考课题》(附件1)中的课题条目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标明是对应哪个条目课题。课题条目是方向性的,申报者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但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只能有1个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截至2023年3月,往年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新课题(课题结题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3.申报者不可就相同成果或类似内容同时申报南通市2023年度社科研究热点课题。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申报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承担个人学术失信后果。
五、研究周期及结题要求
课题自立项之日起,须一年内完成结题。结题形式至少是1篇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市级及以上主管领导的批示,或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刊登,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理论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征集论文评选三等奖及以上。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如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得到体现也可以结项。重点共建课题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结题申请,结题须得到评审专家的认可,符合收入相关专辑要求。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学术活动以及送阅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均须标注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内容必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
当年的12月及次年的3月为结题申报时间,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课题统一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结题申请的,一律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递交
申报者于2023年4月6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和申请书活页各一式1份至我处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0日集中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活页一式8份至我处,同时请将电子word版(以姓名+课题对应号+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