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未有账号的项目负责人于2月28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注册后及时与我处任俊楠老师联系。
(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2),于3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含附件材料)至我处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三)待我处审核确认推荐申报名单后,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27日集中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处,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材料。纸质材料要求:按照封皮、材料目录、项目申报书、附件的顺序,A4纸双面打印,胶状一式1份。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15962756978;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2.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