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档案学术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3-02-11浏览次数:1512

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档案学术论文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南通市档案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档案学术论文的通知》通档学〔20231,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档案学术论文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选题

征文选题依据《2023年江苏省档案学会学术研讨重点范围》见附件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确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

端正学风,涉嫌抄袭的论文不得报送。

所有应征论文必须在文章起始处按顺序标明题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所属学会、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论文正文为四号宋体,标题一般不超过三个级次,一级标题使用“一、二、三.......”方式标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三).......”方式标注,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2.3......”方式标注,宋体,接排。如有四级标题,请使用“1)(2)(3.......”方式标注,宋体,接排。

论文字数不得低于3000字,以word或wps格式投稿。

三、论文报送办法

论文作者将论文(以单位+姓名+2023年选题建议表”命名)发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69日。

四、论文评选

南通市档案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认真评选,在入选交流论文中择优推荐参加省档案学会年度论文交流评选。未获省级学会奖励等次的,将在市学会层级予以补充奖励。部分优秀论文作者还有机会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论文交流,培训班将邀请专家对交流论文进行现场点评。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内线);电子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2023年江苏省档案学会学术研讨重点范围.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3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