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讲座)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1.在2020年11月1日以前,按照南通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术报告(讲座)安排表开展学术交流的,请填写《南通理工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申请表》和《讲座费发放表》报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审批。同时按照《南通理工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暂行办法》的资助程序及实施要求在校园网专栏发布学术交流信息(相关表格前往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2.在2020年11月1日以后开展学术报告(讲座)的,请按照《南通理工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暂行办法》的资助程序及实施要求中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申请和信息发布工作。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