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落实“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授奖人数10名。我校可推荐在校在编教职工候选人1名。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校在编教职工,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另附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0年6月16日前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进行初审,待所在学院(部门)初审结束后于2020年6月19日前报送至科技与产教合作处,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安排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待推荐人员确定后,再按文件要求,准备送评材料的份数。
推荐材料应包括:
1.《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书》一式4份。
2. 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2份。
3.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2份。
4.有关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程玥 联系电话:68857,18751892976
附件:1.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附件.docx
2.关于开展第十届南通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www.ntkx.com/ntskxjsxh/tzgg/content/5435d0e6-65a1-409e-a3e8-14eef749622e.html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