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4466

关于组织2019年度江苏省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的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20191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主题或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或我会专业研究委员会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6.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二、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设置奖项为10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与奖励办法如下:

特等奖2-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1000元。

一等奖10-15项,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每项人民币500元。

二等奖80项左右,颁发获奖证书。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615日。需报送至科技处的书面材料有:申报表和论文复印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刊发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或研究报告3份或参评著作三本(著作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292615391@qq.com

联系人:张程玥                      联系电话:6885718751892976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2.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3.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0525